安徽星能膜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亿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安徽星能膜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27日委托合肥市斯康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年产5亿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已于2017年3月29日至2017年4月12日在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上发布。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5亿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星能膜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合肥经开区集贤路以西、应流工业园以北
投资总额:118000万元
项目概况: 年产5亿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于2015年8月26日经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发展局合经区经项【2015】251号文备案。本次项目租赁合肥东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厂房作为其经营场所,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隔膜的生产。项目达产后,可实现年产3亿平方米高性能锂离子电池隔膜基膜和2亿平方米纳米陶瓷涂布隔膜的生产能力。
拟建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拟建项目工艺废气产生源主要为有机废气、干燥废气、溶剂回收设施废气、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储罐呼吸废气、燃气锅炉废气。
项目挤出及流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在挤出机摸头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未被集气罩有效收集的少量有机废气及同步拉伸工序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通过加大生产车间的通排风以降低生产车间有机废气的浓度;干燥废气、溶剂回收设施废气、储罐呼吸废气、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废气经废气处理设施净化处理,净化后的二氯甲烷可作为原料再次加入到生产中,废气处理设施尾气通过20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燃气锅炉废气通过引风机收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大气污染物经采取上述措施处理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拟建项目实施后废水主要有萃取废液、废气处理设施废水、软水制备尾水及生活污水。
萃取废液经溶剂回收设施分离出石蜡油与二氯甲烷作为原料再次加入到生产中;废气处理设施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水质标准后全部回用作冷却塔补水,不外排;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尾水排入厂区污水管网,进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派河;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进入派河。
3、噪声
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挤出机、流延机、同步拉伸机、热定形机、涂覆机、分切机、空压机、循环冷却水泵等设备噪声,声级值为75~90dB(A)。
本项目优选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机座;选用高效低噪声、低转速、高质量的风机;设置减振机座、建筑隔声等;另外,加强对设备日常维护运行,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基膜边角料及废浆料、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以及废油膜、废交换剂、废活性炭、废滤芯、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
生产过程产生的基膜边角料、废浆料收集后和废包装材料外售给周边物资回收公司,生活垃圾由交由经开区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后处理。废油膜、废滤芯、废润滑油及废活性炭等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软水制备产生的废交换剂由设备生产厂家来调换。
经以上处理措施,项目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选址符合当地的发展规划要求,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在采取相应措施后能够有效控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从环境影响的角度,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公众查阅本项目环境相关资料的联系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其他相关信息。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安徽星能膜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605690064
联系人:张总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合肥市斯康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国家乙级
联系方式:电话:0551-65614551,传真:0551-65614760
联系人:吴工
信函地址:合肥市庐阳区蒙城北路与义井路交叉口东南侧合肥市斯康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4、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安徽星能膜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市斯康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