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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港唛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调味料生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19/01/25 环评公示 浏览次数:2798

合肥港唛调味食品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委托合肥市斯康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调味料生产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的编写工作。目前,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编制已完成,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述

合肥港唛调味食品有限公司选址于肥东县经济开发区新安江路与金阳路交口新安肥东产业园2#2楼,主要从事调味料生产,达产后,生产规模为年产80吨半固态调味料、80吨固态调味料。本项目于2018年1月5日经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备[2018]17号文备案;肥东县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5月14日对本项目下达了《关于调味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本项目租赁新安肥东产业园2#2楼作为生产场所,建筑面积1569平方米,其东侧为铝合金门窗加工厂(环评阶段为闲置厂房),南侧为恒远玻璃,西侧隔金阳路为华之佳食品冷冻有限公司,北侧隔新安江路为力威数控机床。本项目位于标准化厂房的2层,其中厂房1层为茶叶分装项目,3层为服装缝纫加工,4层及5层的北侧为荣之味食品厂,5层的南侧为仓库(环评阶段4、5层为空置厂房)。项目周边200米范围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

目前,本项目已投入运营,运行工况能够达到75%以上,项目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竣工验收的条件。

二、工程主要变更情况

本项目的性质、地点及采用的生产工艺未发生重大变化。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无历史遗留环境问题。

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及环保措施

(一)大气污染控制

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无组织排放源,为生产过程产生的食用香精气味,保持车间通风,同时车间设置通风排气系统,对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二)水污染控制

设备清洗废水和保洁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与生活污水和园区其他污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达到肥东县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经肥东县经开区的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肥东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店埠河。

本项目区内仅产生设备清洗废水和保洁废水。员工生活排水在产业园区指定公用地点,与园区内其他企业的生活办公废水混合排放,无法单独监测本项目的生活污水排放情况,故生活污水的排放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三)噪声污染控制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有匀质搅拌锅、多用切段机、封口机、旋转制粒机、包装机等。

(四)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油水分离器产生的废油、废渣。废包装材料由专门物资回收部门统一回收;油水分离器产生的废油、废渣暂时存放在指定容器内并存放在指定地点,与生活垃圾一同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均不外排。

项目固体废弃物经过合理处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四、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监测结果:项目厂界臭气浓度均小于10,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一级标准(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10(无量纲))。

2、噪声监测结果:在2018年11月26日和27日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监测最大值为58.1dB(A),小于其标准限值60dB(A);厂界夜间噪声监测最大值为46.4dB(A),小于其标准限值50dB(A)。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属于达标排放。

3、废水监测结果:该项目油水分离器出口废水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均满足其标准限值要求(COD:≤360mg/L、BOD5:≤180mg/L、SS:≤220mg/L、NH3-N:≤25mg/L、动植物油类:≤100mg/L)。油水分离器COD去除效率为11.1-12.4%,NH3-N去除效率为27.6-28.2%,动植物油的去除效率为81.1-82.7%。废水排放满足肥东县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属于达标排放。

五、公众查阅本项目环境相关资料的联系方式和期限

公众意见可在本公示发布日起20日内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评价机构联系。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合肥港唛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905602684

联系人:马总

(2)承担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编写工作的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合肥市斯康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国家乙级

联系方式:电话:0551-65614551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4、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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